中银协联合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66户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 涉及本息金额高达1969亿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8月16日18:21分类:货币

新华财经北京8月16日电 1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建设银行等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66户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要求被公示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从公示之日起,立即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约清偿贷款本息义务。

“逾期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将联合有关会员单位依法对严重失信债务人采取进一步失信惩戒措施。对于已经按照公告偿还有关债务或者做出切实可行还款计划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通报。”中银协发布的公告显示。

本次中银协联合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66户债务人进行公告催收债权,是中银协“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依法保护银行债权”,开展“四个一批”(通报一批、公示一批、督办一批、惩戒一批)活动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在开展失信惩戒,推进诚信制度建设方面,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行业协会推进涉金融失信惩戒工作,要求中银协强化维权职能,扎实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治理活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切实维护银行权益。

本次公示,是中银协第二次公示相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发生在2018年6月19日。彼时中银协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在中银协网站进行首次公告催收债权。今年1月16日,中银协组织各会员单位,收集整理向有关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报送重大疑难执行案件120余件,申请督办案件未执行金额高达211亿元,涉及29个省(市、区)。有关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已经开始督促落实执行。

本次公示活动与第一次公示活动相比,有什么新的特点?

中银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参与公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多。本次公示活动有10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参与,涉及本息金额高达2000多亿元,经过筛选,中银协联合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本次公示活动,比上次增加36家,增幅达87.8%。

二是公示催收债务人户数多。本次公示户数966户,比第一批公示增加826户,增幅达590%。

三是涉及标的巨大。本次公示债务人966户,涉及本息金额高达1969亿元,比第一批公示增加1720亿元,增幅达690%。金额最大的债务人是海南省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3月末,拖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息高达38.48亿元。

四是债务人分布区域广泛。从地域上看,涉及30个省(市、自治区),比首次公示26个省(市、自治区)多4个,增幅达15.4%。

下一步,在开展逃废银行债务,保护银行债权方面,中银协将继续完善失信债务人联合惩戒机制,积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失信债务人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失信惩戒政策变化和要求,中银协在《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基础上,尽快完成《银行业失信债务人信息管理办法》并及时发布。

二是征集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细化惩戒措施。在全国范围内,严格筛选一批特别严重失信债务人作为失信债务人联合制裁重点,实现“惩戒少数,警戒多数”效果。

三是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修订联合授信成员银行协议、联合授信银企合作协议参考文本,落实好银行业失信惩戒示范合同条款,探索建立将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纳入联合授信系统,将“四个一批”工作与联合授信工作紧密结合。

四是编辑出版逃废银行债务典型案例,集中通报银行业严重失信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情况,交流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经验。

五是努力实现与有关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常态化沟通,“督办一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

六是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符合拒执罪范围构成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起刑事自诉,依法追究其拒执罪法律责任。

为有效推进银行业失信惩戒工作,中银协还将积极探索对严重失信债务人债务追索的正向激励机制,如对社会各界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掌握且属于失信债务人有效财产信息给予必要奖励等;还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涉金融失信惩戒方面的诉求,推动《失信惩戒条例》(专家建议稿)等信用立法研究工作,努力构建以银行业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银企良性互动的诚信体系,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国证券网)

编辑:胡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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