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违法遭罚50万 部分关联交易未事前报告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8月07日14:12分类:货币

新华财经北京8月7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55号)显示,2018年7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部分关联交易未按要求逐笔向监管机构事前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公司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 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编辑: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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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