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08网马尼拉3月20日电(赵洁民)菲律宾央行日前决定,继续放宽外汇管理体制,将不需申报的外汇交易额度从5万美元提高到50万美元。
按照菲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修正案, 新的指导准则允许银行、授权代理人银行和外汇交易公司不再向菲央行提供每日外国资产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报告的电子版。但银行和授权代理人银行仍需向菲央行提供其他原始单据的证明文件。
此次放宽外汇监管是菲央行改革其外汇管理体制的第六阶段。 (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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